行動目標
通過開展清理行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生產銷售獸藥等行為,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不斷提升獸藥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促進獸藥產業高質量發展。
行動措施
(一)停止獸藥生產活動。截止2022年6月1日零時,凡未通過新版獸藥GMP檢查驗收的獸藥生產企業(生產車間),一律停止獸藥生產活動,國家獸藥追溯系統將關閉其獸藥產品二維碼申請功能、產品入庫功能;6月1日零時前生產的獸藥產品,在產品有效期內可繼續銷售,國家獸藥追溯系統保留其獸藥產品出庫功能。
(二)注銷獸藥生產許可和獸藥產品批準文號。截止2022年6月1日零時,對未通過新版獸藥GMP檢查驗收且未經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批準延期開展獸藥GMP檢查驗收的企業(生產車間),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由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和農業農村部及時注銷其獸藥生產許可證或相應生產范圍,以及相關獸藥產品批準文號。
(三)停止獸藥委托生產活動。自2022年6月1日零時起,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新版獸藥GMP過渡期內實施獸藥委托生產的通知》(農辦牧〔2020〕55號)要求,停止委托加工活動。
(四)查處違法違規獸藥產品。強化獸藥市場監督執法,堅持網上網下一體化監管,發現假、劣獸藥,一律查封扣押相關獸藥,依法嚴肅查處,同時開展追蹤溯源,搗毀非法生產獸藥的“黑窩點”“黑工廠”。對發現獸藥標簽或最小銷售包裝未標注二維碼、二維碼無法識讀或查詢不到追溯信息等情況,一律下架相關獸藥產品、退回獸藥生產企業,并責令獸藥生產企業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依法嚴肅查處。
(五)規范管理獸藥GMP檢查驗收延期企業。經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批準延期的企業(生產車間),在延期期間,企業停止相關獸藥生產活動。批準延期的企業應在延期期間提出新版獸藥GMP檢查驗收申請。對延期到期后提交獸藥GMP檢查驗收申請的企業,按照新建獸藥生產企業有關要求處理,并在延期到期時依法注銷其已持有的獸藥產品批準文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