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要求,各地疫控機構重點圍繞五個方面加強指導。一是抓好生豬入場管理。生豬進場前要空欄消毒處理7天以上,建議對豬源按30%比例隨機開展非洲豬瘟病毒檢測。在進場環節,運豬車不得直接進場,可在場外1km左右、場外500m左右以及豬場入口處設立消毒點,分別實施一級、二級和三級洗消。二是夯實生物安全措施。健全完善養殖人員、運輸車輛、物資、飼料等各個環節的生物安全措施,不引入、不飼養來路不明、非法調運的生豬。減少或停止雨天銷售、淘汰生豬等非生產性操作,做好豬場防暑降溫、通風,以及滅蚊滅蠅滅鼠防鳥工作。抓好藍耳病、圓環病毒病、副豬嗜血桿菌病等疫病的預防,提高豬群免疫力,禁止使用非法疫苗或假疫苗。三是加強內外環境消毒。針對場內實際,強化場區環境和道路、圈舍內部(地面、設備、護欄等)、生豬出場區域、糞污處理區域、病死動物儲存區域的消毒。在場內入口消毒池或棟舍消毒槽上搭建遮雨棚;使用袋裝料的,飼料進豬舍前在儲存間(單向流動)熏蒸消毒,儲藏3天左右再用;使用散裝料的,應選擇無接觸式輸料方式,輸入料塔。在停雨后,及時對場內外環境和車輛經過道路進行排水、清掃和消毒。四是及時做好防風雨防澇。及時掌握氣象信息,加強豬場防洪設施設備的保養維護,落實防風抗風措施;評估本場防澇能力,做好豬群轉移的應急預案;及早整修豬場周邊防疫溝,清除雜物,加深加寬排水溝,確保溝渠暢通;加固加高豬場周圍的防洪堤或墻體,防止外部雨水倒灌。五是強化豬群健康監測。密切關注豬群健康情況,加強對場內生豬精神狀態、可視粘膜、飲水采食等方面的臨床巡視,強化場內環境、飲水及降溫水簾水源等的監測。改進主動監測方式,一般每間隔3周對豬群進行一次病原和抗體檢測,重點監測參與銷售(淘汰)豬的工作人員所接觸的豬群。鼓勵豬場開展非洲豬瘟自檢。
《意見》強調,各地要結合防控實際,指導生豬養殖場(戶)落實好各項防控措施,加強飼養管理,提升生物安全水平,全力防控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確保生豬安全度夏,助力生豬穩產保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