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詳情如下:
關于解決家庭牧場建設用地難問題
我國對家庭牧場建設用地實行分類管理。一是傳統放牧、散養等方式飼養的家庭牧場,養殖用地無需辦理用地手續。
二是舍飼圈養的家庭牧場,所涉及的用地按設施農業用地相關政策辦理手續。其中,利用荒山荒坡、灘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閑置土地發展設施養殖的,養殖設施用地采用備案制,無需辦理農用地審批,不納入計劃管理。利用耕地從事養殖的,按照《關于嚴格耕地用途管制有關問題的通知》等相關文件要求,應經縣級批準并落實耕地“進出平衡”。
三是家庭牧場中的其他用地需根據具體情況處理,2021年農業農村部聯合自然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關于保障和規范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的通知》,對家庭牧場其他用地的規劃管控、計劃指標安排、用地審查報批等具體支持措施進行了明確,家庭牧場在建設發展過程中可參照實施。
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積極配合自然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不斷完善農村三產融合發展用地實施細則,為鄉村振興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關于加大對奶牛家庭牧場的金融扶持力度
2002年以來,我國實施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政策,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返鄉創業農民工等群體,以及吸納上述群體就業的小微企業提供擔保貼息貸款,支持包括奶牛家庭牧場在內的重點群體創業。2021年共撥付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獎補資金63億元,比上年增加66%。同時,積極拓寬家庭牧場金融抵押范圍和融資渠道,鼓勵金融機構開展活體畜禽、圈舍、養殖設施等抵押質押貸款業務,破解抵押物不足問題。
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會同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加強財政金融政策協同,引導金融機構加強產品和服務創新,繼續做好農業經營主體金融服務,更好幫助家庭牧場等經營主體解決融資難問題。
關于支持家庭牧場基礎設施建設
近年來,農業農村部積極支持家庭牧場基礎設施建設。2021年,繼續實施中小牧場升級改造項目,支持1255家奶牛家庭牧場和奶農合作社升級改造。2022年,啟動實施奶業生產能力提升整縣推進項目,計劃在“十四五”期間每年安排10億元中央財政資金,支持奶業大縣包括家庭牧場在內的適度規模養殖場發展草畜配套、現代智慧牛場建設,促進奶業三產融合,涵蓋了飼草料生產、奶牛養殖、原料奶運輸等多環節的設施設備改造提升。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不斷完善支持政策,多渠道提升家庭牧場設施裝備水平,提高奶業生產效率和奶農自我發展能力。
關于完善科技創新、培訓和服務體系
近年來,農業農村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等部門,建立健全包含奶業在內的農業科技創新、培訓和服務體系。
一是組織實施高素質農民培育計劃,面向種養大戶、農民合作社帶頭人等重點群體開展全產業鏈培訓。2021年安排中央財政資金23億元,培育高素質農民71.7萬人,其中畜禽養殖培訓占比11%。
二是實施“百萬高素質農民學歷提升行動計劃”,面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業技術人員等開展學歷職業教育,提升高素質農民學歷。截止2021年底,累計培訓高素質農民5.8萬人。
三是實施農技推廣特聘計劃,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種養能手中招募特聘農技員、動物防疫員,進一步壯大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隊伍。
四是推動高校科技成果轉化,認定4家農業類高校為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與技術轉移基地,3家為國家知識產權試點高校,5家為高校國家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中心,推動指導建設9家農業類高校國家大學科技園。
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繼續加大高素質農民培訓力度;推動科研院所、行業協會、龍頭企業完善成果轉化與服務體系,綜合提升家庭牧場生產經營能力。
關于完善防疫體系
農業農村部高度重視動物防疫體系建設。一是強化動物疫病免疫。2021年印發《國家動物疫病強制免疫指導意見(2022—2025年)》,指導地方制定本轄區強制免疫計劃,對重大動物疫病和重點人畜共患病進行強制免疫。
二是加強動物疫病監測預警。建立由國家、省、市、縣四級平臺組成的動物疫病監測體系,分病種、畜種開展監測,及時評估疫情發生風險和態勢。印發《關于做好動物疫情報告等有關工作的通知》,規范動物疫情快報、月報和年報制度。
三是加快制修訂新版《動物防疫法》的相關配套規章、規范性文件。《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產品無害化處理管理辦法》將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動物檢疫管理辦法》《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等配套規章的修訂草案已公開征求意見。
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組織各地深入開展《動物防疫法》及配套規章的宣傳貫徹,增強生產經營主體依法科學防疫的責任意識,指導各地落實強制免疫計劃、開展疫情監測評估,為畜牧業生產筑牢生物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