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上午,南康區坪市鄉紅門古祠(坪市鄉新時代文明實踐站)。一場別開生面的庭審結束后,某生豬屠宰場經營者緊緊握住南康區法院橫市法庭法官手說:“受益匪淺,今后與其他人做生意還是要落到白紙黑字來,才能避免糾紛。法官這樣調解處理,我心服口服。”
2021年9月,陳某與某生豬屠宰場口頭約定每日最低交送10頭生豬給某屠宰場屠宰,并約定價格。陳某向某生豬屠宰場支付保證金2萬元。10來天后,雙方停止合作。陳某訴至法院要求對方退還保證金。
受理該案后,為了讓群眾少跑腿,節省當事人的訴訟時間和成本,提高庭審普法宣傳效果,橫市法庭決定將法庭“搬”到村祠堂審理。
庭審中,雙方意見不一,僵持不下,矛盾尖銳。陳某認為,保證金是保證每日提供足夠數量的生豬給對方屠宰,在合作的時間里,陳某均能提供足夠的數量,不存在違約行為,應當足額退還保證金。但某生豬屠宰場認為,保證金是指陳某每日應提供足夠數量的生豬屠宰還應當保證雙方合作到2021年底。現雙方合作只有10天左右,陳某違約,不同意退還保證金。
針對雙方當事人的陳述,法官結合實際對雙方進行釋法析理,并從當事人的角度分析雙方的利害關系。在人民陪審員的配合下,雙方最終握手言和,達成調解協議。某生豬屠宰場當場退還1萬元給陳某。
現場“圍觀”的群眾表示,在古祠這個新時代文明實踐站巡回審理案件,通過案件審理讓大家了解法律知識,很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