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處置禁食陸生野生動物補償辦法
為落實全面禁止濫食陸生野生動物,妥善處置封存管控、禁止食用、無法轉型轉產的陸生野生動物,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以下簡稱《省條例》)《廣州市禁止濫食野生動物條例》(以下簡稱《市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補償辦法。
一、目標任務
按照“依法依規、屬地管理、分類處置、合理補償、平穩有序”的工作原則,支持、指導和幫助禁止食用陸生野生動物養殖場(戶)、經營利用單位(個人)調整、轉變生產經營活動,明確補償范圍對象、補償標準及職責分工,確保補償工作平穩有序落實到位,盡量減少相關從業人員經營損失。
二、補償原則
(一)依法依規。嚴格遵照《決定》《省條例》《市條例》有關規定,準確把握補償范圍、補償標準,明確補償條件、程序以及需提交材料,依法依規依程序開展補償工作。
(二)屬地管理。落實屬地責任,各相關區人民政府是做好禁食陸生野生動物處置補償工作的主體,市林業、財政、農業農村、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加強協調、指導,相互配合,積極推進補償工作。
(三)合理補償。按規定確定補償范圍,合理制定補償標準,依法合理補償,盡量減少禁食措施給部分野生動物養殖場(戶)、經營利用單位(個人)造成的損失。優先做好對貧困戶的補償。
三、補償范圍和標準
(一)補償范圍。本辦法規定的補償范圍是指合法的,以食用為目的的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經營利用的禁止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因無法調整、轉變生產經營活動,將上述陸生野生動物交由有關部門處置或無害化處理的養殖場(戶)、經營利用單位(個人)。
(二)補償標準。在前期摸底調查的基礎上,參照省林業局的參考價格,結合地區差異和廣州實際,重點考慮陸生野生動物的種類、數量,適當兼顧養殖設施投入和模式等因素,制定不同種類陸生野生動物的參考補償標準,具體如下:
眼鏡蛇和尖吻蝮蛇(蛇蛋):108元/斤;滑鼠蛇和王錦蛇(蛇蛋):84元/斤;灰鼠蛇和烏梢蛇(蛇蛋):60元/斤;赤鏈蛇(蛇蛋):36元/斤;虎紋蛙(包括泰國虎紋蛙):9.6元/斤;成體竹鼠:216元/只;成體海貍鼠:360元/只;成體豪豬:960元/只;成體藍孔雀:480元/只。其中:虎紋蛙(田雞),待國家政策確定后再作處置。
其他未列入上述標準但需處置補償的物種及按只計算的動物幼體,由各區結合實際制定補償標準。
在本辦法出臺前或施行后一個月內,依規停業、完成動物處置的,上浮10%給予獎勵。
四、資金安排
各區人民政府是本轄區以食用為目的陸生野生動物處置及補償等工作的責任主體,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匹配原則,補償資金由各區財政承擔。同時,各區補償資金可從省級涉農專項轉移支付資金中統籌安排。
市財政通過“以獎代補”方式對相關區給予一定補助,資金來源列入市林業園林局部門預算或省級涉農專項轉移支付資金中統籌安排解決,按規定程序納入下一年度轉移支付預算。在本辦法出臺后一個月內平穩有序完成動物處置、8月31日前補償資金撥付到位的區,市財政將根據任務量、完成工作情況,結合各區財力實際,按各區補償總額分類分檔給予獎補。
第一類:從化區,市按50%獎補;
第二類:白云區、番禺區,市按40%獎補;
第三類:增城區、花都區、海珠區、南沙區,市按30%獎補。
市“以獎代補”資金應用于各區生態林業建設項目范圍。
五、補償程序
(一)鎮街申報。在辦法出臺后,各相關區屬地鎮街組織現場清點補償范圍禁止食用陸生野生動物種類、數量,與相關養殖場(戶)、經營利用單位(個人)分別簽訂補償協議,將無法轉型轉產的禁止食用陸生野生動物移交有關部門處置或無害化處理,按照補償標準,計算相應補償資金。7月20日前,以鎮街為單位報送區林業部門審核。報送材料包括:《禁食陸生野生動物處置和補償協議書》《禁食陸生野生動物處置登記表》,動物無害化處理單位或市野生動物救護中心的接收憑證、《鎮(街)陸生野生動物處置補償經費匯總表》。
(二)區級補償。各相關區林業部門會同市場監管部門對鎮街申報補償資金的資料進行審核,對符合補償范圍的養殖場(戶)、經營單位(個人),核實相關動物種類、數量、補償金額,匯總本區補償經費。8月31日前,各相關區政府確保落實補償資金,由屬地鎮街撥付到相關養殖場(戶)、經營單位(個人)的銀行賬號。
(三)市級補助。市林業、財政、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督導,對平穩有序完成動物處置補償工作、8月31日前補償資金撥付到位的區,由市林業部門按程序將市“以獎代補”資金列入下一年度轉移支付預算,由市財政部門按規定下達資金至各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區政府要高度重視禁食陸生野生動物的處置補償工作,落實主體責任,準確把握補償范圍和標準,規范使用補償資金,高效推進處置補償工作。區林業、財政部門要發揮牽頭部門作用,屬地鎮街要落實處置補償具體責任,及時協調解決補償工作中存在問題,幫助養殖戶解決實際困難,確保補償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二)加強部門協作。各相關區政府及市相關部門要加強工作協調配合。市林業園林局負責提供政策咨詢和指導,會同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督促指導各相關區開展動物處置補償工作。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區要組織力量深入養殖場走訪,大力宣傳保護野生動物和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對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重大意義,指導養殖場(戶)調整發展方向,主動做好處置補償工作政策解讀,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及時回應社會關注,爭取養殖場(戶)理解和支持,處置工作中的重大情況要及時上報。
七、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