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該村民為發展產業,在未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全然不顧法律的嚴肅性就開始動工建養豬場。巡查人員發現后,立即會同平江縣自然資源局行政執法大隊三中隊工作人員對當事人下達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并限期自行拆除違法建筑,恢復土地原狀。但當事人一直抱著僥幸心理,未在期限內自行拆除。
法律的公平正義不容踐踏,此次拆除違建行動,再次對肆意違法建設者敲響了警鐘,切實做到了打擊一處,震懾一方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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