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認識做好《條例》宣貫工作的重要意義
當前,國內外動物疫病防控形勢依然復雜嚴峻,發生重大動物和重要人獸共患病疫情的風險不容忽視,養殖業生產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面臨較大挑戰。此次新修訂的《條例》,嚴格對標新版《動物防疫法》的各項要求,充分考慮上海三農實際和都市特點,始終堅持問題導向和需求導向,積極推動法規細化和制度創設,對進一步健全動物防疫體系,提升動物疫病和人獸共患病防控能力,保障養殖業生產安全、畜產品供給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具有積極作用,標志著上海市動物疫病依法防控工作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上海市各級動物防疫主管部門和相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條例》宣貫對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做好動物防疫工作,推動畜牧業高質量發展,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重要性;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認真學習《條例》的各項規定,深入領會《條例》的精神實質,嚴格落實《條例》的各項措施,切實履行好動物防疫法定職責,不斷提升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動物防疫工作的能力。
二、準確把握《條例》宣貫的重點內容
根據地方立法更具針對性、適用性、可操作性的要求,《條例》對國家已有規定不作重復,注重在細措施、補短板、堵漏洞上下功夫,共37條。上海市各級動物防疫主管部門和相關單位在宣貫過程中,做好本《條例》與《動物防疫法》及相關配套法規的融會貫通,重點把握五個方面內容。
一是進一步健全動物防疫體系。各級動物防疫主管部門和相關單位要完善動物防疫機構,配齊配強專業人員,實行定責定崗定人,確保責有人負、活有人干、事有人管,確保動物防疫工作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全市“一盤棋”。
二是進一步夯實三方責任。各區要嚴格落實動物防疫政府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并夯實企業(個人)主體責任,確保《條例》得到全面貫徹實施,確保動物防疫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三是進一步加強城市動物管理。要加強對寵物診療機構和室內動物展示及互動體驗場館的監管,做好狂犬病免疫點布局,鼓勵開展飼養貓狂犬病免疫,細化優化流浪犬貓防疫管理措施,構建人與動物和諧相處的關系。
四是進一步落實動物防疫綜合措施。嚴格落實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和動物疫病監測計劃,科學開展動物疫病風險評估,構建有效的重大動物疫病免疫屏障和預警體系;積極開展動物疫病凈化、無疫小區建設、人獸共患病防控,從源頭保障公共衛生安全;依法開展動物、動物產品的產地檢疫、屠宰檢疫、調運監管、無害化處理,降低疫病傳播風險,提升畜產品質量安全;抓好動物疫情報告、物資儲備和應急處置,及時控制和撲滅疫情,防止疫情擴散和蔓延。
五是進一步做好監督執法工作。要嚴格按照《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開展學法、普法、執法工作,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不斷提升依法履職能力,切實維護《條例》的權威性、嚴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