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此次將對年出欄500頭(含)以上的規模生豬養殖場(戶),在去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按每頭豬500-1000元辦理的新增流動資金貸款給予半年貼息,貼息比例為2%。符合條件的貸款期限在半年以內的,按實際月數貼息。申請貼息主體和放貸銀行的注冊地要求必須在湖北省內,且相關貸款發放機構必須是在湖北省內注冊經營的銀行機構。貸款資金必須是用于生豬生產經營,非新增貸款、貸款超過1000元/頭、貸款用途為非流動資金的不予貼息。
因違法違紀被公安機關立案查處、被行政處罰或被行業通報的企業,不享受貸款貼息政策扶持。規模豬場(戶)屬省級龍頭企業、家庭農場、合作社按照《湖北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實施辦法》規定辦理,不再另外申報此次貸款貼息。
去年下半年以來,豬肉價格持續下跌,養豬企業普遍出現虧損。為幫助企業渡過難關,促進生豬行業健康穩定發展,湖北省雙管齊下,在近期開展凍豬肉儲備收儲工作后,此次又及時啟動貸款貼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