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監測目的
動態了解我國屠宰環節中主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污染情況和趨勢,分析影響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的潛在風險隱患和危害來源,掌握我國屠宰企業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為開展有針對性的監督檢查和監管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二、職責分工
2022年生豬等畜禽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包括部級監測和省級監測兩部分。
(一)部級監測
針對跨省流通的生豬屠宰企業開展微生物風險監測,重點監測預冷豬肉和鮮豬肉中菌落總數、大腸菌群,監測豬肉表面和屠宰環境中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和單核增生李斯特氏菌。農業農村部屠宰技術中心(以下簡稱屠宰技術中心)負責天津市和遼寧省共200份微生物樣品監測任務,中國動物衛生與流行病學中心(以下簡稱動衛中心)負責吉林、山東、湖北、四川、廣西等五省份共1000份微生物樣品監測任務。
針對跨省流通的豬、牛、羊屠宰企業開展違法添加風險監測,重點監測豬肝、牛肝和羊肝中9種β﹣受體激動劑(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馬特羅、非諾特羅、氯丙那林、妥布特羅和噴布特羅)、2種糖皮質激素(地塞米松、倍他米松)、6種類固醇激素(醋酸美侖孕酮、甲基睪丸酮、17α﹣群勃龍、17β﹣群勃龍、α﹣玉米赤霉醇和β﹣玉米赤霉醇)。監測任務由屠宰技術中心、動衛中心、中國農業科學院農產品加工研究所共同承擔(任務分工見附件1)。
監測樣品采取由監測任務承擔單位現場采集和地方農業農村部門采集郵遞相結合的方式。
(二)省級監測
重點對省內流通屠宰企業的產品進行監測,主要對豬肉(2號或4號肉)、牛肉(黃瓜條或外脊)、羊肉(后腿或里脊)中水分開展品質監測;對豬肝中9種β﹣受體激動劑(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馬特羅、非諾特羅、氯丙那林、妥布特羅和噴布特羅)、2種糖皮質激素(地塞米松、倍他米松)、6種類固醇激素(醋酸美侖孕酮、甲基睪丸酮、17α﹣群勃龍、17β﹣群勃龍、α﹣玉米赤霉醇和β﹣玉米赤霉醇)等藥物開展違法添加實驗室檢測。
樣品采集按照《屠宰企業畜禽及其產品抽樣操作規范》(NY/T3227﹣2018)執行,確保監測的科學性和代表性。原則上生豬屠宰企業數量在10家及以下的全部抽取,10-100(含)家的抽取25%(最少抽取10家),100-300(含)家的抽取15%(最少抽取25家),300家以上的抽取10%(最少抽取45家),年屠宰20000頭(含)以下企業數量應占全部監測企業的70%;牛/羊屠宰企業數量在10家及以下的全部抽取,10-100家的抽取25%(最少抽取10家),100家及以上的抽取15%(最少抽取25家),年屠宰3000頭(含)以下牛屠宰企業或年屠宰30000只(含)以下羊屠宰企業數量應占全部牛或羊監測企業的70%。
各省份最低監測任務見附件2。風險監測上、下半年各開展一次,可結合飛行檢查等工作開展。省級農業農村部門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增加監測參數和樣本數量。
(三)數據匯總與分析
屠宰技術中心負責部級監測和省級監測數據的匯總與分析工作。部級監測承擔單位和省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于6月25日、11月25日前將監測結果匯總表(附件3)和監測結果分析報告加蓋公章后報屠宰技術中心。
屠宰技術中心于7月底和12月底前將生豬等畜禽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報告報我部畜牧獸醫局。
(四)能力驗證
屠宰技術中心組織對承擔省級監測任務的檢測機構進行能力驗證。
三、檢測方法及判定依據
豬肉、牛肉、羊肉水分含量檢測及判定參照《畜禽肉水分限量》(GB 18394﹣2020);微生物檢測方法和肝臟中9種β﹣受體激動劑、2種糖皮質激素、6種類固醇激素檢測方法及判定依據由屠宰技術中心統一提供。
四、相關要求
(一)各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按照本計劃要求制定本轄區生豬等畜禽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報我部備案并組織實施。監測方案、承擔監測任務的檢測機構(附件4)和省級監測工作的具體負責人信息于4月15日前報屠宰技術中心。
(二)承擔省級監測任務的單位,由省級農業農村部門確定,原則上應當通過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具備按照規范進行檢驗的能力,并按要求參加屠宰技術中心組織的能力驗證。
(三)未經我部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發布風險監測結果、報告和相關信息。
五、聯系方式
(一)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 吳學寶,電話:010﹣59192834
(二)農業農村部屠宰技術中心 雷春娟,電話:010﹣59198970,監測匯總上報郵箱:xqjiance@aliyun.com
(三)中國動物衛生與流行病學中心 王淑婷,電話:0532﹣85632052
(四)中國農業科學院農產品加工研究所 單吉浩,電話:010﹣62815881
附件: 1.2022年部級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任務表
2.2022年省級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任務表
3.2022年生豬等畜禽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結果匯總表及填報說明
4.2022年省級監測承擔單位情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