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食環署共接獲147宗有關冰鮮或冷藏豬肉冒充新鮮豬肉出售的投訴,同期巡查新鮮糧食店及街市檔位合共7649次。就涉及在同一處所內售賣新鮮豬肉及未經預先包裝的冰鮮豬肉或出售受限制食物的情況,食環署根據《食物業規例》向33間新鮮糧食店及街市攤檔提出共35宗檢控,其中10宗個案被定罪及被判罰款,余下25宗個案尚待法庭審訊。
食環署還向64間新鮮糧食店及街市攤檔采取28次突擊行動,兩間店鋪被定罪及被判罰款,涉事新鮮糧食店已交回其牌照,涉事的街市攤檔則被食環署終止租約。其他檢控個案正待法庭審訊。
食環署發言人日前表示,內地供港活豬數量尚未回復至非洲豬瘟疫情前的水平。由于活豬價格高企,有不法商戶以冰鮮或冷藏豬肉冒充新鮮豬肉出售牟利。這種情況除違反香港法例,引發食物安全問題,亦會對其它遵從規定的店鋪造成不公。
食環署發言人呼吁相關店鋪切勿以身試法,食環署會定期巡查持牌新鮮糧食店和街市肉檔,也會積極處理接獲的投訴。如發現任何異常情況,食環署會即時作出調查及采取執法行動。此外,食環署亦會不時主動偵查懷疑違規個案,也會按需要進行突擊巡查及執法行動。如有足夠證據,會提出檢控,并就違反相關持牌條件或街市租約條款作出跟進。違反相關持牌條件的新鮮糧食店可能被撤銷牌照,而違反街市租約條款的肉檔租戶則可能被終止租約。
由于近年活豬供應數目下降,部分只獲準售賣新鮮豬肉的新鮮糧食店向食環署申請轉型為售賣冰鮮豬肉。今年一月至今,食環署共接獲23宗有關申請,并已全部批準。食環署會盡快處理此類申請,以協助業界適應經營環境的轉變。
目前香港獲準出售新鮮豬肉、冰鮮豬肉及兩者均可(冰鮮豬肉須為預先包裝)的持牌新鮮糧食店分別有477、399及596間,獲準出售新鮮豬肉、冰鮮豬肉及兩者均可的公眾街市檔位則分別有553、26及14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