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晚8點,民警正在收費站外對過往車輛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檢查,一輛面包車朝檢查點駛來。該車一靠近,一股難聞的氣味就撲鼻而來,車輛前后的號牌也存在污損的情況,民警立即將該車攔停下來。經過民警進一步檢查,發現該面包車后排座位全部被拆卸,并放上自制的鐵筐,鐵框中裝滿了小豬,經過計算一共32頭。
經過詢問,任某稱自己從成都出發,準備將這些小豬拉到巴中市平昌縣,經過養殖后再進行販賣。但任某卻無法提供運輸生豬的相關手續,現場民警便立即將案件移交到了儀隴縣農業農村局做進一步處理。
無獨有偶,20分鐘后,一輛小型貨車也拉著一車小豬出現在了檢查點。同樣的,駕駛員劉某也無法出具任何運輸生豬的合法手續和檢驗檢疫合格證明。
目前,這兩起案件移交到了儀隴縣農業農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