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儀征全市恢復生豬生產目標任務為存欄9萬頭、出欄16萬頭,各園區、鎮要將目標任務進一步細化分解落實到村組和養殖場戶。儀征市委、市政府將恢復生豬生產目標列入2020年高質量發展考核,對完成目標任務并對恢復生豬生產作出突出貢獻的前三個園區、鎮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
規模豬場擴能增量獎補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止,對新增出欄1萬頭商品肥豬的規模豬場,省財政給予100萬元的獎勵,據實獎勵;對新增出欄5000-10000頭商品肥豬的規模豬場,揚州市財政每5000頭給予25萬元的獎勵,據實獎勵;對新增出欄500-5000頭商品肥豬的規模豬場,儀征市財政每頭給予40元的獎勵,據實獎勵;對新建規模豬場產能達10萬頭,且出欄5萬頭商品肥豬的,儀征市財政一次性獎補200萬元;對新建規模豬場產能達2萬頭,且出欄1萬頭商品肥豬的,儀征市財政一次性獎補50萬元。自2020年2月23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對新增符合條件的種豬,由省、市、縣分別給予500元/頭、100元/頭、100元/ 頭的獎補。
落實貸款貼息政策
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符合蘇農計〔2019〕27號文件規定的貸款,年出欄500-5000頭的養豬場由省財政給予不超過2%的貼息,對種豬場和年出欄5000頭以上的規模豬場由省財政給予不超過3%的貼息。
落實用地保障政策
對新建規模豬場按每5萬頭產能安排3畝建設用地指標,由省級統籌解決;對改擴建的規模豬場,如需配套建設用地的,由市級統籌安排建設用地指標;涉及豬場配套建設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紅線的,可使用地方預留的規劃建設用地指標,通過編制村莊規劃予以解決。落實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政策,生豬養殖的設施用地為設施農業用地的,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實占補平衡;養殖設施原則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農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農田確實難以避讓的,允許使用但必須補劃。允許設施農業用地建設生豬養殖多層建筑。允許在Ⅲ級、Ⅳ級保護林地內建設養殖場并依法辦理使用林地審批手續。
嚴密防控非洲豬瘟等疫病
持續強化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防控,進一步壓實責任,以園區、鎮為單位,推進鎮(園區)、村兩級防控網格化管理制度。緊盯重點區域、關鍵環節,堅持不懈抓好疫情監測排查、應急處置準備、規模養殖場和種豬場"兩場"生物安全措施落實、生豬調運監管、餐廚廢棄物管理和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等現行有效的防控措施,降低疫病傳播擴散風險,增強養殖信心。落實疫情日報告制度,嚴格實施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對瞞報、遲報、工作不力或處置措施不到位等問題導致疫情擴散蔓延的,嚴肅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