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穩定生豬生產,近期徐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出臺了保障生豬養殖用地的相關舉措,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力保障全市生豬養殖用地需求。
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充分認識形勢需要,堅決貫徹落實國家決策部署,將保障生豬養殖用地作為當前土地管理的重要任務。主動與農業農村部門對接,摸清情況、了解需求,抓住薄弱環節、及時解決問題,為穩定生豬生產切實提供用地保障。目前,梳理2019年度設施農用地備案情況,并根據上級有關要求,進一步落實和完善了相關政策。
合規界定生豬養殖用地地類。生豬養殖用地作為設施農用地,按農用地管理,不需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在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和新增補充耕地項目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生豬養殖用地空間,允許生豬養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為養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補平衡。
合理引導生豬養殖用地選址。鼓勵利用荒山、荒丘、荒灘和閑置農村建設用地安排生豬養殖生產,鼓勵利用原有養殖設施用地進行生豬養殖生產。
充分確保生豬養殖用地規模。生豬養殖圈含場區內通道及綠化隔離帶等生產設施用地,根據養殖規模確定用地規模;增加附屬設施用地規模,取消15畝上限規定,保障生豬養殖生產的廢棄物處理等設施用地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