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使用餐廚垃圾喂豬,將面臨最高5萬元的罰款。這是近日出臺的《湖北省餐廚垃圾管理辦法》劃出的一條“紅線”,該管理辦法將于3月1日起施行。
根據管理辦法,在餐廚垃圾投放、收集、運輸、處置過程中,不得實施下列行為:將餐廚垃圾與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將餐廚垃圾排入污水排水管道、雨水管道等市政公共設施以及河道、湖泊、水庫等公共水域;隨意傾倒、拋撒餐廚垃圾;以餐廚垃圾為原料,生產、加工食用油和其他食品;直接使用餐廚垃圾喂豬;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管理辦法還明確了對上述行為的處罰規定。其中,直接使用餐廚垃圾喂豬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