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政府辦公廳出臺《關于穩定生豬生產促進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落實仔豬及冷鮮肉恢復執行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2020年6月30日前,對整車合法運輸種豬及冷凍豬肉的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
《意見》明確,種豬場和規模養豬場(戶)貸款貼息政策期限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并將建設資金貸款納入貼息范圍。金融機構要積極支持生豬產業發展,不得對養豬場(戶)和屠宰加工企業盲目限貸、抽貸、斷貸。各級信貸擔保機構要在做好風險防控的基礎上,為具備條件的養豬場(戶)積極提供擔保服務。依法依規完成畜禽養殖禁養區調整,不得超范圍劃定禁養區。
《意見》指出,引進培育大型龍頭企業。發揮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的帶動作用。加強對散養戶的指導幫扶,不得對其強行清退。
《意見》要求,加快建立冷鮮肉品流通和配送體系,鼓勵支持屠宰加工企業建設配套標準化預冷集配中心、低溫分割加工車間、冷庫、冷藏車等設施設備,提高生豬產品加工儲藏能力和長距離運輸能力,實現“集中屠宰、品牌經營、冷鏈運輸、冷鮮上市”,推動調運方式從“運豬”向“運肉”轉變,逐步減少活豬長距離跨省(區、市)調運。對生豬屠宰加工企業在用地、信貸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冷鏈物流企業用水、用氣價格與工業同價,生產用電執行農業電價,降低物流成本。
《意見》明確,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立足自身職能定位,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積極為生豬生產發展提供信貸支持,探索將土地經營權、養殖圈舍、大型養殖機械等納入抵質押物范圍。各地在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時,要完善設施農用地政策,合理增加附屬設施用地規模,合理安排新增生豬養殖用地,取消15畝上限,保障廢棄物處理等設施用地需要。鼓勵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和“四荒地”(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發展生豬生產。
《意見》指出,2020年新增生豬產能100萬頭,2021年新增生豬產能200萬頭。到2022年,生豬產業轉型升級取得重要進展,養殖規模化率達到65%左右,規模養豬場(戶)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