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暫停省內生豬調運出省
按照《農業農村部關于規范生豬及生豬產品調運活動的通知》(農牧發【2018】23號)要求,疫區所在的省暫停生豬調出本省。目前,我省昭通市永善縣非洲豬瘟疫情尚未解除疫情封鎖,全省生豬暫停調運出省。各地要嚴格落實全省暫停調運出省的規定,不得對生豬出具調運出省的產地檢疫證明。種豬、仔豬調運按有關規定辦理。
二、全面加大省際間防堵檢查
各省際間州市要認真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嚴格按照《云南省農業廳、云南省公安廳、云南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嚴格生豬調運監管》(云農牧【2018】70號)的相關規定,在省際間的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加強出省生豬及其產品監管。各州市農業農村、公安、交通運輸部門要密切配合、聯動執法,全面加強生豬調運監管工作。
三、建立健全省際間州市生豬調入備案管理制度
昭通、曲靖、楚雄、文山、麗江等省際間州市要建立健全生豬調入備案管理制度,明確備案的條件、備案程序、調運要求和后續監管措施。其他州市要根據調入州市的備案要求,配合做好調運工作。對未辦理備案手續的,不得受理檢疫申報,不得出具動物檢疫B證。
四、加強違規調運生豬查處工作
各級非洲豬瘟防控應急指揮部要全面加強生豬及產品流通監管,重點做好生豬販運人、運輸車輛、產地檢疫的監督管理,督促相關從業人員依法依規開展經營活動。要加大對無證、偽造或者變造檢疫證明及畜禽標識、證物不符(數量不符、到達目的地與檢疫證明不符)、強行沖卡等違規調運行為的查處打擊力度。發現違規調運生豬的,立即扣押,不得勸返,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處罰。要加強違規調運生豬實驗室檢測,對檢測出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陽性的,由當地指揮部按疫情處置有關規定作撲殺、無害化處理,處理費用由貨主承擔。對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檢測合格,符合補檢條件的,實施補檢,就地就近屠宰。各地要強行銜接,涉嫌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五、規范生豬產品有序流通
各州市要按照全國和我省穩產保供的總體要求,疏堵結合,加強生豬屠宰場標準化和屠宰冷鏈倉儲能力建設,進一步規范生豬產品有序調運,提高穩定生豬生產和肉品供應保障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