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年底,最后一批豬場必須徹底掃地出門。這是廣東東莞一個月前作出的決定。此前東莞也發出過兩次“限豬令”,已有百分之九十的養豬場被“驅除出境”。
報道上東莞市市長李毓全是這樣介紹養豬污染的:東莞現有75萬頭生豬帶來的污染排放量,相當于450萬人口的污染排放量。一天需要105萬污水處理費,一年就是4.1億元,平均下來,每頭生豬需要547元。但現在的情況是,一頭豬能賺547元也不容易。從生產發展來看,養豬并不劃算。
由此可見,理論上的養豬沒效益與現實中的肉價高位運行,是能夠相互印證的。只不過理論中推算出來的污水處理費,未必會在現實中完全兌現。而區域經濟發展的環保要求和上級領導下達的減排任務,促使了各地禁豬令的應運而生。我以為這樣解讀李市長的話,才算深刻領會了領導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