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保護種糧農民利益和生產積極性,穩定市場價格,促進糧食生產穩定發展,11月21日國家糧食局發布消息稱將繼續在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等省(自治區)實行玉米和大豆臨時收儲政策,并會同有關部門印發了《關于2012年國家臨時存儲玉米收購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于2012年國家臨時存儲大豆收購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對今年的臨儲玉米和大豆收購工作作出具體安排。臨時存儲玉米和大豆收購期限截至2013年4月30日。
通知明確,此次國家臨時存儲玉米掛牌收購價格(國標三等質量標準,下同)為:內蒙古、遼寧1.07元/斤,吉林1.06元/斤,黑龍江1.05元/斤;對實際水分含量高于標準規定的玉米,以標準中規定的指標為基礎,每高0.5個百分點扣量0.825%;低于或高于不足0.5個百分點的,不計增扣量。國家臨時存儲大豆掛牌收購價格為2.30元/斤。相鄰等級之間差價按每市斤0.02元掌握。對大豆損傷粒率和熱損傷粒率符合等內品要求的,不扣量。各指定庫點要按照規定價格公開掛牌收購,對農民交售的玉米和大豆做到應收盡收,不限收、不拒收,切實做到敞開收購,保護農民利益。